昨天,看見電視上有個節目,小五小四的小朋友們,學個七八種才藝的很平常,父母一個月光才藝的錢就要15000元,這只是丟在安親班,零零總總加起來的,呵!真的是很~~~~~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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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群父母認為,這錢應該花,培養興趣,要和人競爭,休閒……等等,不能不給學,如果孩子又有要求,更是不能拒絕。
所以,現在養小孩都得荷包滿滿咧!否則怎供應啊!
我是覺得,每個人倒是從小要有一樣技術,需長時間磨練的,像音樂、藝術這種要花時間學習的技藝,像如果我的牙醫會拉大提琴,哇~~那很屌耶!法官寫得一手好書法,那很酷耶!其實這些技能並不是要再拿來謀生用,只是幫助生活更精彩,有一個心情紓發的管道,那是很重要的。
我去教課,家長說小孩學校要音樂演奏能力檢定,每學期考一次,自由報名,不同級數會加5到20不等的分數,有這能力的孩子,就有加分機會,已經有點美式的教法,不是只注重學業,而是關心到藝術方面的能力,我覺得挺好的。
但有個問題就來了,沒錢的孩子怎麼辦,父母沒錢讓孩子學這些,並不代表他沒有能力,只是他比別人少了機會學習,所以才藝有時是錢堆起來的,不過,我還是會開除有錢沒興趣的人,哈!很想叫他捐錢給我,我幫他學,哇哈哈)))))))))
才藝是重要,但是要適性發展,若把孩子壓得都喘不過氣來,這些才藝只會是扼殺孩子本能的兇手,得不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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