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烏來,就要去找泰雅婆婆~~~~~找他就有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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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拌檳榔花,酸甜清香,比竹筍更鮮嫩,好吃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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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菇竹筒飯,在花蓮時,我們親眼看過原住民朋友做竹筒飯,很好玩的咧~~~~香香QQ~~~最外一層是竹膜~~~~

依製作過程的不同,竹筒飯可用 火烤及蒸煮 兩種,烏來鄉內大多以蒸煮方式為主,有幾家原住民小吃店使用火烤方式製作,別有一番風味。 製作過程大概如下:
先將糯米洗淨泡水八至十小時,再者將竹節筒內外洗淨待用,然後把糯米裝入竹節筒內,邊裝邊敲,將米裝至九分滿竹筒內用香蕉葉封口,放入蒸鍋內或用火烤約一小時即可。您也可在家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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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溪蝦~~~~新鮮的,因為尼爾吃了沒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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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喝的溫泉冰紅茶,請認明有浮水印商標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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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內的裝飾:飛鼠和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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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小菜才算是山地美食之重頭戲,如新鮮香菇、溪蝦、溪魚,以及野薑花、川七、過貓、山芹菜、昭和菜、紅菜、雪蓮、山藥、山蘇、何首屋等各式野菜所烹調的食物也不能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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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有介紹泰雅族的紋面
文面又稱紋面,據國語字典記載,將文字或圖案刻畫在身上稱為文身,同紋身.另頁對紋身的註解是,將身上某個部位刺上花紋稱為紋身.從前有人把紋面寫成黥面,黥是古時一種肉刑,在囚犯的額頭上刺字並塗上墨汁,作為永久的犯罪記錄,即為墨刑,乃古代五刑之一,泰雅族的紋面有其特殊意義,實不宜以黥面稱之.

   台灣的原住中只有泰雅族和賽族有紋面的習俗,排灣族之貴族多紋在手背或手臂顯示其社會地位.

   據忠治老婦人簡好市(1894-1988)口述,傳說有泰雅族的祖先,姐弟二人,由海上飄流到台灣,待弟弟長大成人,姐姐為了沒有別女子可以給弟弟作妻子而決定以身相許,卻又擔心弟弟不肯答應,因此私下在自己的面頰刺青,使弟弟認不出而和她成親.這種說法太牽強,不容易令人接受.比較可信的說法是早年的部落生活,泰雅族人面對其他族群爭生存的壓下,為強化族人的智能與體魄而形成的習俗.

   從前泰雅族人不論男女,在童年時期就必須在額頭中央,由髮際往下到近眉頭處,紋一條額頭紋,烏來地區的額紋寬約1至1.5公分(外地泰雅族的額紋則出現過更寬的)。男子長大到15至20歲之間,有過出草成功的經驗後(通常是跟隨大人行動),才在下顎從唇邊往下再紋一條約3至4公分長的下顎紋。女子則到十幾歲已經學會織布、持家,初經來過以後,才在兩頰從耳際斜向唇部刺兩條對稱的帶狀紋,寬度約3至4公分,其寬窄因施刺青術者不同而異,外地泰雅婦女的臉頰寬有6公分上者。

   泰雅族的紋面術一般皆由女性專人為之,且多係母女相傳,刺青的工具有牙刷狀的針棒、木槌、竹篦、松木炭粉等。進行紋面時,被紋者仰臥於地面或床上,由親人長輩按住其身使之勿動,施手術者左手持針捧靠近臉皮,右手拿木槌輕敲針捧,出血時以竹篦刮除血液塗抹炭粉,如此反覆數次才告完成。刺青以紋路整齊色澤深者為佳。

   紋面是一椿痛苦的事,被紋面的女子因臉頰腫脹疼痛,往往數日無法進食,只能飲水度日苦不堪言。然而惟有經過完整的紋面之後才算真正成年,才可以婚嫁組織家庭。此外他(她)們還認為有紋面的人將來死後才不必到處飄泊。其實主要目的還是為了種族識別。

   紋面的習俗於1913年日本人統治台灣第18年,為革除泰雅族人出草獵人頭的惡習,同時下令禁止泰雅族人紋面的風俗,然而各地的泰雅族人並沒立即放棄紋面的習俗,繼續流傳到多年之後。

   烏來鄉最後一位紋面的女性當屬忠治村周火寶先生的母親周菊花女士,她出生於1914年,在1922年前後紋額,但沒有再紋頰。居住中部的泰雅族人紋面的習俗延續更久,據烏來國校陳老師的母親(今年年初去世享年86歲)廿多年前告訴我,當年為了不願臉頰受刺青之苦,逃到山裡躲藏數畫夜,後來還是被人找到,被綁在樹幹強行紋頰,痛苦許久。推算起來,當在1930年前後,距禁令發佈後十幾年了。

   如果這習俗一直延續到今天,也許採用科技的方法刺青,紋面就不會那麼痛苦吧!(筆者高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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