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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三個月就五年了,從我開始寫部落格。

bpbp Brian Petersen 拍攝的 Hebrew Psalm 119 Thy word is a lamp。
我不知道小時候愛不愛寫作文,我沒印象,不過在腦中存留的記憶裏想必不是件難事。



應該說用文字把想法寫出來,是我很喜歡的傳達工具之一,更甚於開口說話,因為開口說話嘴巴會累,用手寫,用指頭敲鍵盤,有一種當下的存在感。

三不五時會翻看以前寫的文章,我說的是在部落格裏的,不在部落格裏的也不在生活裏了,我東西都是扔掉居多,有部落格有個好處,除了儲存我的想法,還保留我的記憶。

翻一年前的、三年前的、五年前的,有時會被自己的文筆給震懾到,怎可如此有力,有時會被自己的耍寶性子給笑腰彎,果然是搞笑家庭出身的,在看自己過往寫的文章讓我有很強烈的生存感,在那個時間裏,我是那樣的活著,在這段時間裏,我是這樣的想著。

喜歡寫東寫西,不為別人,也不為什麼目的,就是開心,就是想寫下來,累積了快五年近四千篇的文章,如果不是因為喜愛,我想不會這麼長久的玩著,開心著。

如果有空,我還真想像翻書一樣的從2004年4月的第一篇一直翻看下去呢,看自己的生命流逝,看自己的創意實現,看自己原來看似遊手好閒的形體之下還能做出這麼多驚人的豐功偉業!

再加油,再寫下去,寫到手沒力,眼也花了,我就會罷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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