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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部落格寫沒幾篇,已經搬第三次家,你是覺得不用請卡車也不必付錢,隨便愛搬就搬喔,害我一直換連結,很煩咧!

你拍攝的 i。

老弟法郎克太愛搬家,新家:Frank iphone blog (Frank愛瘋日記)




剛看了他寫 用一根手指搞定部落格,還真有趣,我想用舌頭可以嗎?隨便繞個幾圈,部落格就搞定了,有沒有這種狀況?

又看他寫帶著3G去路跑,你會不會太走在時代的尖端啊?說那村上春樹從33歲開始跑步,每天10公里,從未間斷,他說希望未來墓誌銘上刻著:「是作家,也是跑者」,法郎克想學他也刻上:「是設計師、也是跑路的人」(跑路的人?你是被追債喔!)。那海豚呢?我還沒開始跑咧,不知道!小魚可以寫:「我是海鮮,也是跑者!」哈哈哈~~

看自己家人的部落格很有趣,老弟文筆不錯,就是沒時間寫,多寫一些,讓我們可以按時收看吧?我不太看不認識的人的部落格,因為沒感情,管人家家裏發生什麼事,心裏在想什麼,我比較在意生活週遭朋友家人的生活和想法,就醬!

那些長蜘蛛網的,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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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豚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