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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電擊棒,這是錄音筆。


時間:2010年6月10日晚上11點08分13秒
地點:海豚書房


舉凡我會愛用的用品一定要符合三項原則:簡單、好用、耐用。這支錄音筆錄下一支支曲子,功勞不小,五到十分鐘可以完成錄製,對我這懶人而言是快速又好用的產品。

麥克風的角度很廣,錄音的效果就會立體些,我很喜歡這個玩具,會一直用到壞。

朋友說,你怎不把音樂錄成CD,曲子出成樂譜,文章寫成書,喲…我這麼懶的人,比較開心的是那十分鐘的快樂,而不是要交出個什麼作品給別人去評分,我的成績我自己來打,不必麻煩別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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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的,這文寫了三次,每次送出去,文字就全不見,連根毛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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