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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拉脫維亞(波羅的海三小國之一)演出時,在里加Riga的一間石頭教堂裏,鎮上的人都來了,男女老少將教堂坐得滿滿的。
我們唱著歌,從台上看見台下的聽眾很專心,可能比我們還專心,他們沒見過東方人唱歌,我們唱了台灣的音樂,他們很喜歡,演出完畢時,小孩追著指揮要簽名。
這裏的人民很窮,但精神生活相當富足,他們每天能有黑麵包和酒喝,就非常快活了,他們看書,欣賞藝術,沒有城市的娛樂,人民的心靈層次很高,能體會生活,能欣賞藝術,喜怒哀樂形於色,是單純的人們。
在這裏,我的心和他們很接近,因為我感動,他們的快樂來自於對生活中每一件事物的體會和滿足,物質的不足讓他們從精神方面尋找快樂,這裏的人們,文學藝術都在生活中,不必培養,是自然形成的,見到他們的快樂是精神上的快樂,很動人。
都市的人們,總是做著一些有所目的之事,精神層次很匱乏,不懂欣賞,不會生活,每天把自己困在自以為是的生活中,說是為了生活不得已,和拉國人民相較之下,真是活得相當不快樂,心靈是空虛的,卻要對應這個混亂社會,呵!很慘!
所以城市人的感情很假,不動人,我一眼就看穿,因為沒有感動,城市人太會保護自己和不願表達,所以給他們聽再好的音樂,看好的文章,欣賞美麗作品,都無法打動他們的心,因為心從不用,學會的只是應付自己的生活和感受,從沒細心體會。
給自己一個機會,做一個心靈富足的人,一但你的心靈富足,就不會怨聲載道,因為,你已懂得生活,體會,欣賞,你會是一個快活自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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