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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吃飯,我最喜歡,都會去,只要我在台灣。

老夫子姊姊與海豚飛.jpg


我和老大昨天握手簽定「飛美條約」,在怡客。V大攝。


瞎扯蛋,我也喜歡,反正說完不負責,拍拍屁股走人。

一邊狼吞虎嚥吃著鍋爸,一邊聽大家說話,離很遠不好說,先專心吃再說。吃飽喝咖啡時,說,有一天晚上他聽見他的室友突然笑得很大聲,隔天白天他用MSN敲他,問他怎搞的?她室友說最近迷上看部落格,發現有一個部落格很好笑,然後貼了個連結給他,呵,怎麼地?是我家的部落格。

所以,我昨一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的副標從「行動冒險家」改成「傳說中 很好笑的部落格」。我們家挺隨意的,主人和客人都是,沒規定要留言,因為主人也懶得回,但是也別在電腦前看海豚的文章笑得那麼大聲,這樣很像阿呆,久了不好,下次錄下來給我看,是什麼文可以讓人笑成那樣,我會改進。

聽說,老大和咖啡因的講座很成功,原因是我的肖像出現頻率太高,尤其是春熙路上那一幅,下一次,記得交肖像權費用嘿!算你們很便宜!

吃飯皇帝大,要吃;聊天最痛快,要說;這種日子最快活,尤其是和一群朋友們。還有,老大你很會找事給我做,害我這種不正經的人竟然開始動腦筋了,頓時覺得自己專業了起來!

PS:讚嘆!我那手臂好像蹄膀,不去當舉重選手真是太暴殄天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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